
花府規〔2020〕1號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關于劃定廣州鐵路樞紐
東北貨車外繞線(花都區境內)
線路安全保護區的通告
根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為加強鐵路運輸生產安全管理,保障鐵路運輸安全和暢通,保護居民人身和財產安全,現將廣州鐵路樞紐東北貨車外繞線(花都區境內)線路安全保護區劃定通告如下:
一、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范圍,從鐵路線路路堤坡腳、路塹坡頂或者鐵路橋梁外側起向外的距離分別為:
(一)城市市區為8米;
(二)城市郊區居民居住區為10米;
(三)村鎮居民居住區為12米;
(四)其他地區為15米。
二、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禁止燒荒、放養牲畜、種植影響鐵路線路安全和行車瞭望的樹木等植物。禁止向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排污、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鐵路安全的物質。
三、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建造建筑物、構筑物等設施,取土、挖砂、挖溝、采空作業或者堆放、懸掛物品,應當征得鐵路運輸企業同意并簽訂安全協議,遵守保證鐵路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施工安全規范,采取措施防止影響鐵路運輸安全。
四、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既有的建筑物、構筑物危及鐵路運輸安全的,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后仍不能保證安全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拆除。
五、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及其鄰近區域建造或者設置的建筑物、構筑物、設備等,不得進入國家規定的鐵路建筑限界。
六、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范圍原有土地權屬不變。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4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