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的市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提出多項創新舉措。
市城市更新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實施意見》共40條,該《實施意見》在市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后,近日將發布實施,推動城市更新優化升級,促進城市實現精明增長。下一步將結合實際,在提升城市更新工作水平、節約集約用地等方面創造更多“廣州經驗”。
《實施意見》提出了多項創新措施:允許土地權屬人優先申請自行改造;允許同一企業集團多宗地塊按規定整體策劃打包改造;調動村集體經濟組織改造積極性,對歷史集體經濟物業,可按照收入不降低原則折算復建總量;允許自然村作為改造主體申請全面改造。
對更新控規調整流程進行優化,片區策劃方案與控規調整方案同步編制,壓縮了城市更新片區(項目)控規調整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加大事權下放力度,將老舊小區微改造、舊村莊微改造、舊廠房和舊樓宇微改造項目實施方案的審定權下放區政府;將舊城全面改造項目、舊村全面改造項目實施方案的部分審核權下放區政府。
加強環境保護,規定工業企業遺留場地再開發需進行評估和修復,確保土壤環境質量滿足后續使用要求;加強成片連片土地整備,加快成片連片改造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