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區屬各單位,各街道辦事處:
《廣州市荔灣區投資促進顧問聘請試行辦法》(荔商投規〔2021〕1號)自2021年4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兩年。為繼續拓寬引資渠道,充分發揮高端人才的“外腦”作用,大力開展招才引智、以才引商,推動我區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要求,現將《廣州市荔灣區投資促進顧問聘請試行辦法》有效期延期兩年至2025年4月26日。
特此通知。
廣州市荔灣區商務和投資促進局
2023年2月9日
(聯系人:梅丹,聯系電話:020-81505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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