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府〔2016〕16號
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區政府部門權責清單(第二批)的通知
各街、局,區各部、委、辦和直屬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根據《廣東省推行市、縣政府工作部門權責清單制度工作方案》(粵委辦〔2015〕31號)的要求,我區組織開展了轉變政府職能、清理行政職權和編制權責清單工作。2016年2月,區政府公布了第一批區監察局等12個部門的權責清單。目前,區政府辦公室、區發改局、區科工商信局等19個部門的《海珠區政府部門權責清單(第二批)》已編制完成,現予公布(詳見附件)。
《海珠區政府部門權責清單(第二批)》共包括各類權責事項2169項,其中區政府辦公室(區僑務外事辦、區法制辦)25項,區發改局(區統計局、區金融工作局、區糧食局)66項,區科工商信局(區知識產權局、區交通局、區旅游局)180項,區教育局35項,區民政局108 項,區財政局(區國資局)73項,區住建水務局(區園林綠化局)269項,區農業局(區委農村工作辦、區畜牧獸醫局)154項,區文廣新局(區體育局、區版權局)184 項,區衛生計生局227項,區審計局51項,區城管局(區城管執法分局)405項,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區食安辦)308項,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6項,區城市更新局5項,區國土規劃局55項,區政務辦6項,區招商辦6項,區供銷社6項。
根據政府職能轉變和清理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有關精神,對行政職權進行清理調整,形成《海珠區政府部門職權調整目錄(第二批)》,共調整行政職權139項,其中取消11項、調整119項、新增9項。
區各有關部門要通過部門門戶網站等載體公開本部門的權責清單,并主動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監督,嚴格按權責清單履職盡責。要切實創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優化辦事流程,簡化辦事環節,明確辦理時限,公開權責運行流程。區編辦要加強對權責清單的動態管理,根據法律法規和深化改革的要求,及時對權責清單進行調整完善。
區各有關部門在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可徑向區編辦反映。
附件:
1.海珠區政府部門權責清單(第二批)
2.海珠區政府部門職權調整目錄(第二批)
海珠區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0日
附件列表:
附件2:海珠區政府部門職權調整目錄(第二批)(公布版).xls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海珠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5月2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