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番府規〔2023〕4號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南站地區凈水廠首期工程建設的通告
廣州南站地區凈水廠首期工程屬于《廣州市水務發展“十四五”規劃》中的污水處理廠工程項目,位于東新高速公路以西、屏山河以東、G105國道以北地塊,石壁街屏山二村內,總占地面積約173畝,具體以勘測定界范圍為準。現就該項工程建設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廣州南站地區凈水廠首期工程是全地下凈水廠,采用集約化組團式布置,主要水處理構筑物布置在地下,地面根據土地利用性質可建設成管理用房、群眾休閑公園,與周邊融合,為周邊居民提供休閑場所。該廠建設規模為土建10萬噸/日(首期設備安裝5萬噸/日)。項目建成后能夠解決鐘村街、石壁街(含祈福新邨、廣州南站片區)現狀污水處理系統超負荷運行的問題,提高周邊地區污水處理能力,改善生態及居住環境。
二、廣州南站地區凈水廠首期工程建設單位為番禺區水務局,工程涉及的用地拆遷補償工作由番禺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并由石壁街道辦事處依法開展用地拆遷補償的具體工作。
三、廣州南站地區凈水廠首期工程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工程建設,不得阻撓工程的測量、鉆探、施工以及征收補償等工作。
四、違反本通告,拒絕、阻礙政府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本通告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2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番禺區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