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番府規〔2020〕5號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關于番禺區沙灣鎮新洲涌整治工程建設的通告
番禺區沙灣鎮新洲涌整治工程是我區重要的水利工程,位于我區沙灣鎮新洲涌流域內。現就該項工程建設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番禺區沙灣鎮新洲涌整治工程建設范圍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或水務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紅線等有關文件確定。
二、番禺區沙灣鎮新洲涌整治工程由番禺區河涌管理所負責實施建設。工程涉及的用地拆遷補償工作由番禺區人民政府負責,并由沙灣鎮人民政府依法組織實施用地拆遷補償的具體工作。
三、番禺區沙灣鎮新洲涌整治工程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顧全大局,積極支持和配合國家建設,不得阻撓工程的測量、鉆探、施工以及用地拆遷補償工作。
四、屬于國有土地的,自房屋征收決定發布之日起,禁止工程紅線范圍內的搶種、搶建等行為;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禁止工程紅線范圍內的搶種、搶建等行為。凡屬搶種、搶建的,不納入征收與補償范圍,并須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五、違反本通告,拒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
2020年7月6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