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府規〔2020〕7號
從化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從化區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旅游企業共度難關的措施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從化區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旅游企業共度難關的措施》業經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徑向區文廣旅體局反映。
廣州市從化區人民政府
2020年3月4日
從化區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旅游企業共度難關的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省、市、區針對此次疫情出臺的“暖企”政策,幫助我區旅游企業積極應對當前經營困難,確保旅游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特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對象
在我區注冊的旅游企業(含A級景區、旅行社、星級酒店、民宿和其他為游客提供出行、游覽等相關服務活動的企業,以下簡稱“旅游企業”)。
二、支持措施
(一)支持企業復工復業。研究文旅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旅游業發展;指導幫助旅游企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確保安全有序復工復業;搭建溝通平臺,幫助旅游企業協調解決急需的口罩、測溫儀、消殺用品等物資短缺問題;協助旅游企業解決用工難問題。(責任單位:各鎮街、園區、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文廣旅體局、廣州流溪資產投資集團)
(二)減輕企業經營負擔。自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止,為符合一般工商業用電的旅游企業計收電費時,統一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可在疫情結束后3個月由旅游企業補繳緩繳的電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對需要進行中央空調通風系統清洗的全區星級酒店或非星級大型酒店(非星級大型酒店客房數至少為100間),經區文旅部門認定后,給予每家旅游企業一次性的清洗費用50%的補貼(補貼標準最高不超過3萬元)。對承租區屬國有企業經營用房的旅游企業,2020年2月份至3月份共兩個月可予以減免租金(免租的承租戶當前應無拖欠租金)。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旅游企業,鼓勵旅游企業與房屋租賃業主(房東)協商減免租金。鼓勵國有或集體土地業主給予承租的旅游企業減免一定比例的租金,按原有條件適當延長租賃期限。對使用由區屬部門管理的溫泉水資源的旅游企業,免收2020年2月份至3月份的溫泉水費用。(責任單位:從化供電局、區財政局、區文廣旅體局、各鎮街、流溪溫泉管委會)
(三)實施稅收政策扶持。對因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經旅游企業申請,在核準的延期內辦理稅款申報;對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經旅游企業申請,依法及時辦理延期繳納稅款,但最長期限不超過3個月。對納稅確有困難的旅游企業,依法合理予以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旅游企業(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游覽景區管理兩類),具體判斷標準按照現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執行,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困難旅游企業2020年度
主營業務收入須占收入總額(剔除不征稅收入和投資收益)的50%
以上。(責任單位:區稅務局、區財政局)
(四)減免社會保險費用。因受疫情影響出現經營困難的旅游企業,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從2020年2月到6月可對中小微旅游企業免征上述三項費用,從2020年2月到4月可對大型旅游企業減半征收;旅游企業可在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3個月內按規定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者暫緩繳存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間的住房公積金(已繳存的除外)。(責任單位:區稅務局、區人社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從化辦事處)
(五)實施援企穩崗政策。對符合不裁員或少裁員等條件的參保旅游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責任單位:區人社局)
(六)暫退質量保證金。根據上級文旅部門文件精神,協助在我區注冊的已依法交納保證金、領取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2020年3月5日前可申請暫退質量保證金,暫退標準為現有交納數額的80%。被法院凍結的保證金不在此次暫退范圍之內。接受暫退保證金的各旅行社應在2022年2月5日前將本次暫退的保證金如數交還。(責任單位:區文廣旅體局)
(七)支持企業培訓補助。爭取上級部門對旅游企業開展培訓的支持。支持旅游企業開展職工職業技能培訓,符合區人社部門規定條件下開展崗前培訓的,根據實際參加培訓人數,按照每人每課時(不少于45分鐘)30元的標準給予適崗培訓補貼,每人每年補貼上限不超過1000元。(責任單位:區人社局、區財政局)
(八)開展綠色審批服務。對全區在建旅游項目優化審批辦理流程,提高立項、規劃、用地、環評等前期手續辦理效率,幫助旅游企業及早做好在建項目復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住建局、區規劃資源分局、區生態環境分局)
(九)保障企業融資需求。駐從化的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對需要融資貸款的旅游企業予以優先保障,確保2020年旅游企業信貸余額不低于上年同期余額。對受疫情影響較大,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旅游企業,不得抽貸、斷貸、壓貸,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緩解資金流動性困難。對在疫情防控期間貸款到期的,可實行貸款展期。鼓勵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旅游企業適當下調貸款利率,確保2020年旅游企業融資成本低于上年同期融資成本,鼓勵銀行機構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基礎上降低10%以上。(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從化支行、區財政局、區文廣旅體局)
(十)提供應急公共法律服務。依托區內的法律服務資源,成立區“戰疫援企”法律團隊,對旅游企業受疫情不可抗力影響造成的合同履行、租金減免、勞資用工等糾紛,提供免費法律咨詢和非訴法律幫助。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失信行為的旅游企業,經有關當事方認可,可暫不列入聯合懲戒名單。(責任單位:區司法局、區發改局、區人社局、區文廣旅體局)
(十一)支持旅游市場營銷推廣。爭取上級對宣傳活動、主辦機構、工作機制、市場資源等方面的支持;辦好從化春夏秋季全域旅游宣傳推廣系列活動,幫助旅游企業做好旅游客源地宣傳推廣。(責任單位:區文廣旅體局)
三、申報程序
各旅游企業應實事求是,按規定向各項措施業務對應的責任單位進行申請,并附相關證明材料,經審核認定后,予以實施。
四、措施時效
本措施有效期暫定至2020年12月31日。在此期間,國家、省、市出臺相關支持政策措施的,按照上級規定執行。由區文廣旅體局會同相關單位負責政策解釋。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關注 · 廣州政府網